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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中医及民族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 促进中医药 ...
宋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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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中医及民族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 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2-2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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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中医及民族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
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发挥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的特色优势,我市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中医及民族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本次价格调整,重点提高技术劳务占比高、体现中医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同时,建立以突出中医特色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价格调整原则是按照辽宁省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及民族诊疗类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幅度,在不超过省管公立医疗机构限价的前提下,同比例上调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及民族诊疗类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占比,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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