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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时间:2020-2-8 13:48 0 81054 | 复制链接 |
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月8日0时,我市新增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闫某某,为1月28日确诊病例闫某某(2月7日已出院)的女儿,为轻症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确诊病例情况及行程轨迹:

    确诊病例8闫某某,女,8岁,系确诊病例闫某某(2月7日已出院)女儿,发病前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闫某某)的接触史。

    闫某某发病过程及行程轨迹:

    1月27日开始,闫某某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月31日晚,闫某某发热至37.5℃,由120救护车将其接到义县人民医院就诊,血常规与胸部CT结果无异常,继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月3日,市疾控中心对闫某某进行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2月6日晚,闫某某发热至38.7℃。

    2月7日,采集闫某某临床样本,送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经省专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轻症病例。

    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防止疫情扩散,准确查找闫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请在上述过程中与闫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立即与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联系。

     同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第一时间带好口罩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参加聚会、婚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活动。

      若发现从武汉和其他疫区返锦来锦人员,请广大市民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和所属社区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共同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人电话:古塔区:吴冰13604964726,3671861;凌河区:魏娜,2966130,13464307277;太和区:张迪,2626342,13050491670;滨海新区:王长祥,3582141,18741626662。松山新区:韦庆章,3888929,13700166995。义县:徐淑云,2782311,13591270128;凌海:李志军,8192737,13604963700,北镇:肖辉,15241522345,6764705;黑山:张娜,5522229,15141669678。
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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